定義
每坪單價是依法院所拍賣範圍建物總坪數為基礎,以當拍次的底價除以拍賣圍範的總坪數,而計算出法拍屋建物單價。
店面
松山區八德路三段158巷10號1樓(4)乙標
拍賣公告
台北法院
拍次條件
拍賣時日
執行狀態
拍定2958.9萬
@74.81萬
拍賣底價
保證金
建物面積
建物單價
土地面積
土地漲價
邊間店面適餐飲│送增建小套房│有優先權
謄本
抵押權
查封
完工結構
主要用途
建物面積
39.55坪
1樓建物
25.28坪
1樓增建
14.27坪
抵押債權
無抵押額
萬
查封登記
公告現值
112年347,000/m 2
土地公告現值: 8,761,750元
土地拍賣底價: 23,680,000元
土地漲價總數額: -14,918,250元
查封筆錄
《分割共有物》強制執行事件;抵押權拍賣後全部塗銷
本件(1) 查封時,由陳○棋經營機車行,與家人居住使用;債權人稱陳○棋原為共有人,經法院拍賣其繼承部分,而由共有人陳○昌優先承買,惟仍由其居住使用;後方廚房跟廁所為增建,建物旁邊與巷道接連之地方亦為增建,增建部分另有一個獨立出入口的套房(即門牌158巷8弄8號),現無人居住使用,拍定後均點交。(2)增建部分占用鄰地33.06平方公尺,由拍定人自行解決。§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
拍賣履歷
1拍
112/10/18 點交 / 流標
3007萬
2拍
112/11/22 點交 / 拍定 2958.9*2
2405.6萬
法拍屋建物拍賣範圍標示
每坪單價說明
定義
每坪單價是依法院所拍賣範圍建物總坪數為基礎,以當拍次的底價除以拍賣圍範的總坪數,而計算出法拍屋建物單價。
盲點
上述的計算法無法對每件法拍屋精確計算出建物(含公設)的真實單價。
因程式設計的缺陷,無法將法拍屋所含的停車位、地下室、增建部分等,自拍賣範圍的總坪數分離出來,另行計價,而單獨計算出建物(含公設)的每坪單價。
例子較精確的計算法
(拍賣底價ー車位價格)÷(拍賣總坪數ー車位坪數)=每坪單價
(拍賣底價ー增建物價值)÷(拍賣總坪數ー增建坪數)=每坪單價
感謝您的惠顧
我要委託代標松山區八德路三段158巷10號1樓(4)乙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