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每坪單價是依法院所拍賣範圍建物總坪數為基礎,以當拍次的底價除以拍賣圍範的總坪數,而計算出法拍屋建物單價。
公寓
蘆洲區光復路39號3樓(3)
拍賣公告
新北法院
拍次條件
拍賣時日
執行狀態
拍定2506.5萬
@38.33萬
拍賣底價
保證金
建物面積
建物單價
土地面積
土地漲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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謄本
抵押權
查封
完工結構
主要用途
建物面積
65.39坪
3樓建物
23.24坪
陽台
1.76坪
公設
10.95坪
停車位
4.54坪
頂樓增建
24.90坪
抵押債權
玉山商銀
1500萬
查封登記
公告現值
112年156,000/m 2
土地公告現值: 7,266,480元
土地拍賣底價: 14,000,000元
土地漲價總數額: -6,733,520元
查封筆錄
《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抵押權拍賣後全部塗銷
本件係債務人自住,地下室有平面車位編號10,3樓頂有增建,有內梯相通,拍定後點交。 |
拍賣履歷
1拍
112/12/11 點交 / 停拍 延緩執行
2030萬
1拍
113/02/19 點交 / 拍定 2506.5*3
2030萬
法拍屋建物拍賣範圍標示
每坪單價說明
定義
每坪單價是依法院所拍賣範圍建物總坪數為基礎,以當拍次的底價除以拍賣圍範的總坪數,而計算出法拍屋建物單價。
盲點
上述的計算法無法對每件法拍屋精確計算出建物(含公設)的真實單價。
因程式設計的缺陷,無法將法拍屋所含的停車位、地下室、增建部分等,自拍賣範圍的總坪數分離出來,另行計價,而單獨計算出建物(含公設)的每坪單價。
例子較精確的計算法
(拍賣底價ー車位價格)÷(拍賣總坪數ー車位坪數)=每坪單價
(拍賣底價ー增建物價值)÷(拍賣總坪數ー增建坪數)=每坪單價
感謝您的惠顧
我要委託代標蘆洲區光復路39號3樓(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