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每坪單價是依法院所拍賣範圍建物總坪數為基礎,以當拍次的底價除以拍賣圍範的總坪數,而計算出法拍屋建物單價。
住宅大樓
信義區吳興街156巷22弄4號4樓-1(7)
拍賣公告
台北法院
拍次條件
拍賣時日
執行狀態
待標中
拍賣底價
保證金
建物面積
建物單價
土地面積
土地漲價
2,048萬起!吳興商圈│北醫│101捷運2房
謄本
抵押權
查封
完工結構
主要用途
建物面積
26.56坪
4樓-1建物
18.01坪
陽台
4.02坪
公設
4.53坪
抵押債權
富邦銀行
540萬
查封登記
公告現值
113年349,919/m 2
土地公告現值: 3,905,096元
土地拍賣底價: 17,920,000元
土地漲價總數額: -14,014,904元
查封筆錄
《給付簽帳卡消費款》強制執行事件;抵押權拍賣後全部塗銷
本件據鄰居稱應係債務人居住,僅偶爾回來。履勘時,屋內空間堆滿雜物,有點臭味,有水電,拍定後點交。 |
拍賣履歷
1拍
113/11/13 點交 / 待標中
2560萬
實價登錄
資料來源: 政府地政機關實價登錄資訊
法拍屋建物拍賣範圍標示
每坪單價說明
定義
每坪單價是依法院所拍賣範圍建物總坪數為基礎,以當拍次的底價除以拍賣圍範的總坪數,而計算出法拍屋建物單價。
盲點
上述的計算法無法對每件法拍屋精確計算出建物(含公設)的真實單價。
因程式設計的缺陷,無法將法拍屋所含的停車位、地下室、增建部分等,自拍賣範圍的總坪數分離出來,另行計價,而單獨計算出建物(含公設)的每坪單價。
例子較精確的計算法
(拍賣底價ー車位價格)÷(拍賣總坪數ー車位坪數)=每坪單價
(拍賣底價ー增建物價值)÷(拍賣總坪數ー增建坪數)=每坪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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