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每坪單價是依法院所拍賣範圍建物總坪數為基礎,以當拍次的底價除以拍賣圍範的總坪數,而計算出法拍屋建物單價。
住宅大樓
新店區寶橋路78巷32號8樓(23)玉上園-乙標
拍賣公告
台北法院
拍次條件
拍賣時日
執行狀態
待標中
拍賣底價
保證金
建物面積
建物單價
土地面積
土地漲價
謄本
抵押權
查封
完工結構
主要用途
建物面積
43.78坪
8樓建物
21.93坪
陽台
2.25坪
雨遮
1.55坪
公設
10.66坪
B2停車位
7.39坪
抵押債權
永豐銀行
1518萬
永豐銀行
918萬
查封登記
公告現值
114年252,000/m 2
土地公告現值: 2,953,440元
土地拍賣底價: 16,920,000元
土地漲價總數額: -13,966,560元
查封筆錄
《給付票款》強制執行事件;抵押權拍賣後全部塗銷
本件查封時,債務人配偶張○宇稱,目前由債務人及其家屬自住使用,配有平面停車位編號B2-666,亦自行使用,無出租或出借他人,管理費每月2,683元(含車位)。拍定後均點交。 |
拍賣履歷
1拍
114/02/26 點交 / 待標中
2903萬
實價登錄
資料來源: 政府地政機關實價登錄資訊
法拍屋建物拍賣範圍標示
每坪單價說明
定義
每坪單價是依法院所拍賣範圍建物總坪數為基礎,以當拍次的底價除以拍賣圍範的總坪數,而計算出法拍屋建物單價。
盲點
上述的計算法無法對每件法拍屋精確計算出建物(含公設)的真實單價。
因程式設計的缺陷,無法將法拍屋所含的停車位、地下室、增建部分等,自拍賣範圍的總坪數分離出來,另行計價,而單獨計算出建物(含公設)的每坪單價。
例子較精確的計算法
(拍賣底價ー車位價格)÷(拍賣總坪數ー車位坪數)=每坪單價
(拍賣底價ー增建物價值)÷(拍賣總坪數ー增建坪數)=每坪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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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委託代標新店區寶橋路78巷32號8樓(23)玉上園-乙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