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每坪單價是依法院所拍賣範圍建物總坪數為基礎,以當拍次的底價除以拍賣圍範的總坪數,而計算出法拍屋建物單價。
住宅大樓
樹林區復興路390巷17號8樓-1(15)龍田新境
拍賣公告
台灣金服
拍次條件
拍賣時日
執行狀態
待標中
拍賣底價
保證金
建物面積
建物單價
土地面積
土地漲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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謄本
抵押權
查封
完工結構
主要用途
建物面積
34.43坪
8樓-1建物
25.14坪
陽台
3.40坪
公設
5.89坪
抵押債權
板信銀行
258萬
呂OO
800萬
黃OO
500萬
查封登記
公告現值
114年100,000/m 2
土地公告現值: 1,922,000元
土地拍賣底價: 11,200,000元
土地漲價總數額: -9,278,000元
查封筆錄
《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抵押權拍賣後全部塗銷
|
本件現由債務人及其家屬自住,拍定後點交。 |
拍賣履歷
1拍
114/11/05 點交 / 流標
1725萬
2拍
114/11/26 點交 / 待標中
1380萬
實價登錄
資料來源: 政府地政機關實價登錄資訊
法拍屋建物拍賣範圍標示
每坪單價說明
定義
每坪單價是依法院所拍賣範圍建物總坪數為基礎,以當拍次的底價除以拍賣圍範的總坪數,而計算出法拍屋建物單價。
盲點
上述的計算法無法對每件法拍屋精確計算出建物(含公設)的真實單價。
因程式設計的缺陷,無法將法拍屋所含的停車位、地下室、增建部分等,自拍賣範圍的總坪數分離出來,另行計價,而單獨計算出建物(含公設)的每坪單價。
例子較精確的計算法
(拍賣底價ー車位價格)÷(拍賣總坪數ー車位坪數)=每坪單價
(拍賣底價ー增建物價值)÷(拍賣總坪數ー增建坪數)=每坪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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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委託代標樹林區復興路390巷17號8樓-1(15)龍田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