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每坪單價是依法院所拍賣範圍建物總坪數為基礎,以當拍次的底價除以拍賣圍範的總坪數,而計算出法拍屋建物單價。
店面
松山區復興北路179號1樓(12)漢城大廈-1標
拍賣公告
台北法院
拍次條件
拍賣時日
執行狀態
待標中
拍賣底價
保證金
建物面積
建物單價
土地面積
土地漲價





謄本
抵押權
查封
完工結構
主要用途
建物面積
152.64坪
1樓建物
75.26坪
騎樓
33.43坪
公設
43.95坪
抵押債權
無抵押額
萬
查封登記
公告現值
115年1,057,497/m 2
土地公告現值: 33,509,656元
土地拍賣底價: 251,340,000元
土地漲價總數額: -217,830,344元
查封筆錄
《分割共有物》強制執行事件;抵押權拍賣後全部塗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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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據統一超商陳報稱,現出租與其作7-11便利商店(即復春加盟店)使用,租期112年11月18日至118年11月17日止,月租金575,000元,訂有經公證之書面租賃契約可稽,拍定後不點交。§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
拍賣履歷
1拍
115/02/25 不點交 / 待標中
26636萬
法拍屋建物拍賣範圍標示
每坪單價說明
定義
每坪單價是依法院所拍賣範圍建物總坪數為基礎,以當拍次的底價除以拍賣圍範的總坪數,而計算出法拍屋建物單價。
盲點
上述的計算法無法對每件法拍屋精確計算出建物(含公設)的真實單價。
因程式設計的缺陷,無法將法拍屋所含的停車位、地下室、增建部分等,自拍賣範圍的總坪數分離出來,另行計價,而單獨計算出建物(含公設)的每坪單價。
例子較精確的計算法
(拍賣底價ー車位價格)÷(拍賣總坪數ー車位坪數)=每坪單價
(拍賣底價ー增建物價值)÷(拍賣總坪數ー增建坪數)=每坪單價
感謝您的惠顧
我要委託代標松山區復興北路179號1樓(12)漢城大廈-1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