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每坪單價是依法院所拍賣範圍建物總坪數為基礎,以當拍次的底價除以拍賣圍範的總坪數,而計算出法拍屋建物單價。
住宅大樓
三重區重陽路一段60巷36號1樓(10)重陽金典
拍賣公告
新北法院
拍次條件
拍賣時日
執行狀態
待標中
拍賣底價
保證金
建物面積
建物單價
土地面積
土地漲價
三重雙捷店辦附升降平面車位│第三人承租中
謄本
抵押權
查封
完工結構
主要用途
建物面積
35.27坪
1樓建物
11.29坪
騎樓
7.15坪
公設
7.53坪
停車位
9.30坪
抵押債權
富邦銀行
1182萬
富邦銀行
78萬
富邦銀行
480萬
查封登記
公告現值
111年158,000/m 2
土地公告現值: 2,137,740元
土地拍賣底價: 13,000,000元
土地漲價總數額: -10,862,260元
查封筆錄
《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抵押權拍賣後全部塗銷
本件出租予第三人宏寶公司,租期自 110年3月1日起至112年2月28日止,再由宏寶公司將房屋提供予另一第三人華霆公司營業。拍定後不點交。 |
拍賣履歷
1拍
111/06/15 不點交 / 待標中
1700萬
實價登錄
資料來源: 政府地政機關實價登錄資訊
法拍屋建物拍賣範圍標示
每坪單價說明
定義
每坪單價是依法院所拍賣範圍建物總坪數為基礎,以當拍次的底價除以拍賣圍範的總坪數,而計算出法拍屋建物單價。
盲點
上述的計算法無法對每件法拍屋精確計算出建物(含公設)的真實單價。
因程式設計的缺陷,無法將法拍屋所含的停車位、地下室、增建部分等,自拍賣範圍的總坪數分離出來,另行計價,而單獨計算出建物(含公設)的每坪單價。
例子較精確的計算法
(拍賣底價ー車位價格)÷(拍賣總坪數ー車位坪數)=每坪單價
(拍賣底價ー增建物價值)÷(拍賣總坪數ー增建坪數)=每坪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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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委託代標三重區重陽路一段60巷36號1樓(10)重陽金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