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每坪單價是依法院所拍賣範圍建物總坪數為基礎,以當拍次的底價除以拍賣圍範的總坪數,而計算出法拍屋建物單價。
住宅大樓
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5號12樓-2(12)喜臨門大廈
拍賣公告
台北法院
拍次條件
拍賣時日
執行狀態
待標中
拍賣底價
保證金
建物面積
建物單價
土地面積
土地漲價
大安正核心|明星學區師大附中|捷運大安站|公設過高
謄本
抵押權
查封
完工結構
主要用途
建物面積
76.64坪
12樓-2
28.53坪
陽台
6.44坪
公設
40.05坪
頂樓增建
1.62坪
抵押債權
台中銀租賃事業
7536萬
台中銀租賃事業
7536萬
查封登記
公告現值
112年1,041,157/m 2
土地公告現值: 12,441,826元
土地拍賣底價: 60,550,000元
土地漲價總數額: -48,108,174元
查封筆錄
《給付票款》強制執行事件;抵押權拍賣後全部塗銷
本件現無人居住使用,拍定後點交。 ★筆錄繁多,請參閱“拍賣公告” |
拍賣履歷
1拍
112/10/23 點交 / 流標
10305萬
2拍
112/11/20 點交 / 流標
8244萬
3拍
112/12/18 點交 / 待標中
6595.8萬
法拍屋建物拍賣範圍標示
每坪單價說明
定義
每坪單價是依法院所拍賣範圍建物總坪數為基礎,以當拍次的底價除以拍賣圍範的總坪數,而計算出法拍屋建物單價。
盲點
上述的計算法無法對每件法拍屋精確計算出建物(含公設)的真實單價。
因程式設計的缺陷,無法將法拍屋所含的停車位、地下室、增建部分等,自拍賣範圍的總坪數分離出來,另行計價,而單獨計算出建物(含公設)的每坪單價。
例子較精確的計算法
(拍賣底價ー車位價格)÷(拍賣總坪數ー車位坪數)=每坪單價
(拍賣底價ー增建物價值)÷(拍賣總坪數ー增建坪數)=每坪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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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委託代標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5號12樓-2(12)喜臨門大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