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每坪單價是依法院所拍賣範圍建物總坪數為基礎,以當拍次的底價除以拍賣圍範的總坪數,而計算出法拍屋建物單價。
住宅大樓
信義區松仁路260號4樓(16)富比世廣場
拍賣公告
台灣金服
拍次條件
拍賣時日
執行狀態
待標中
拍賣底價
保證金
建物面積
建物單價
土地面積
土地漲價
2,740萬起!名宅路段捷運3房車│優質生活場所
謄本
抵押權
查封
完工結構
主要用途
建物面積
43.92坪
4樓建物
21.88坪
陽台
2.72坪
花台
0.80坪
公設
8.01坪
B3平面車位
10.51坪
抵押債權
新店區農會
2340萬
第一租賃
3315萬
查封登記
公告現值
113年405,590/m 2
土地公告現值: 7,308,929元
土地拍賣底價: 20,526,000元
土地漲價總數額: -13,217,071元
查封筆錄
《拍賣抵押物》強制執行事件;抵押權拍賣後全部塗銷
本件由債務人自住使用,配附平面停車位編號B3-75號,拍定後點交。 |
拍賣履歷
1拍
112/11/07 點交 / 流標
3530萬
1拍
113/08/07 點交 / 流標
4281萬
2拍
113/09/04 點交 / 流標
3424.8萬
3拍
113/10/02 點交 / 待標中
2740萬
實價登錄
資料來源: 政府地政機關實價登錄資訊
法拍屋建物拍賣範圍標示
每坪單價說明
定義
每坪單價是依法院所拍賣範圍建物總坪數為基礎,以當拍次的底價除以拍賣圍範的總坪數,而計算出法拍屋建物單價。
盲點
上述的計算法無法對每件法拍屋精確計算出建物(含公設)的真實單價。
因程式設計的缺陷,無法將法拍屋所含的停車位、地下室、增建部分等,自拍賣範圍的總坪數分離出來,另行計價,而單獨計算出建物(含公設)的每坪單價。
例子較精確的計算法
(拍賣底價ー車位價格)÷(拍賣總坪數ー車位坪數)=每坪單價
(拍賣底價ー增建物價值)÷(拍賣總坪數ー增建坪數)=每坪單價
感謝您的惠顧
我要委託代標信義區松仁路260號4樓(16)富比世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