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每坪單價是依法院所拍賣範圍建物總坪數為基礎,以當拍次的底價除以拍賣圍範的總坪數,而計算出法拍屋建物單價。
套房
新店區碧潭路37號7樓-5(10)十方山水2期
拍賣公告
台北法院
拍次條件
拍賣時日
執行狀態
拍定615萬
@47.93萬
拍賣底價
保證金
建物面積
建物單價
土地面積
土地漲價
謄本
抵押權
查封
完工結構
主要用途
建物面積
12.83坪
7樓-5建物
5.31坪
陽台
1.36坪
公設
1.49坪
B1機械車位
4.67坪
抵押債權
無抵押額
萬
查封登記
公告現值
113年102,000/m 2
土地公告現值: 384,540元
土地拍賣底價: 4,000,000元
土地漲價總數額: -3,615,460元
查封筆錄
《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抵押權拍賣後全部塗銷
本件據債務人提出借名契約、不動產買賣契約書影本到院主張該屋原始出資購買人為殷○○卿,僅借名登記於債務人名下,有機械式停車位編號B1-19號;112年3月11日債務人陳報現出租予第三人劉○洧居住使用,租期自111年9月25日至116年9月24日止,月租金8,000元,因租約尚未屆期,拍定後不點交。 |
拍賣履歷
1拍
113/06/19 不點交 / 拍定 615
540萬
法拍屋建物拍賣範圍標示
每坪單價說明
定義
每坪單價是依法院所拍賣範圍建物總坪數為基礎,以當拍次的底價除以拍賣圍範的總坪數,而計算出法拍屋建物單價。
盲點
上述的計算法無法對每件法拍屋精確計算出建物(含公設)的真實單價。
因程式設計的缺陷,無法將法拍屋所含的停車位、地下室、增建部分等,自拍賣範圍的總坪數分離出來,另行計價,而單獨計算出建物(含公設)的每坪單價。
例子較精確的計算法
(拍賣底價ー車位價格)÷(拍賣總坪數ー車位坪數)=每坪單價
(拍賣底價ー增建物價值)÷(拍賣總坪數ー增建坪數)=每坪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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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委託代標新店區碧潭路37號7樓-5(10)十方山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