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每坪單價是依法院所拍賣範圍建物總坪數為基礎,以當拍次的底價除以拍賣圍範的總坪數,而計算出法拍屋建物單價。
住宅大樓
新店區安興路13-2號6樓(21)三圓羅馬
拍賣公告
台北法院
拍次條件
拍賣時日
執行狀態
待標中
拍賣底價
保證金
建物面積
建物單價
土地面積
土地漲價
824萬起!安康輕軌2房車
謄本
抵押權
查封
完工結構
主要用途
建物面積
25.71坪
6樓建物
13.17坪
陽台
1.15坪
花台
0.23坪
公設
3.83坪
坡機車位
7.33坪
抵押債權
新光銀行
540萬
查封登記
公告現值
113年113,000/m 2
土地公告現值: 905,130元
土地拍賣底價: 3,300,000元
土地漲價總數額: -2,394,870元
查封筆錄
《返還不當得利》強制執行事件;抵押權拍賣後全部塗銷
本件履勘時,無人居住,大門佈滿灰塵;管理費每月1,300元(含車位清潔費),從112年1月起迄今未繳納;配賦1機械車位編號B5-79。拍定後點交。 |
拍賣履歷
1拍
113/09/24 點交 / 待標中
824萬
實價登錄
資料來源: 政府地政機關實價登錄資訊
法拍屋建物拍賣範圍標示
每坪單價說明
定義
每坪單價是依法院所拍賣範圍建物總坪數為基礎,以當拍次的底價除以拍賣圍範的總坪數,而計算出法拍屋建物單價。
盲點
上述的計算法無法對每件法拍屋精確計算出建物(含公設)的真實單價。
因程式設計的缺陷,無法將法拍屋所含的停車位、地下室、增建部分等,自拍賣範圍的總坪數分離出來,另行計價,而單獨計算出建物(含公設)的每坪單價。
例子較精確的計算法
(拍賣底價ー車位價格)÷(拍賣總坪數ー車位坪數)=每坪單價
(拍賣底價ー增建物價值)÷(拍賣總坪數ー增建坪數)=每坪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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