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每坪單價是依法院所拍賣範圍建物總坪數為基礎,以當拍次的底價除以拍賣圍範的總坪數,而計算出法拍屋建物單價。
住宅大樓
三重區自強路三段110巷15-2號5樓-1(8)三和福邸
拍賣公告
台灣金服
拍次條件
拍賣時日
執行狀態
拍定1088.5555萬
@47.31萬
拍賣底價
保證金
建物面積
建物單價
土地面積
土地漲價
839萬起!低總2房│三和國中捷運6分鐘




謄本
抵押權
查封
完工結構
主要用途
建物面積
23.01坪
5樓-1建物
17.27坪
陽台
1.42坪
花台
0.35坪
公設
3.97坪
抵押債權
永豐銀行
1200萬
台灣企銀
300萬
華南銀行
300萬
永豐銀行等
540萬
查封登記
公告現值
114年171,000/m 2
土地公告現值: 2,216,160元
土地拍賣底價: 2,624,000元
土地漲價總數額: -407,840元
查封筆錄
《拍賣抵押物》強制執行事件;抵押權拍賣後全部塗銷
|
本件現場履勘,債務人表示由其居住,並分租給郭○榮使用,租期至117年11月30日止,月租金12,000元。上開租賃關係業經法院執行命令除去,如拍賣程序終結前無人聲明異議,或聲明異議無理由經駁回確定者,則點交,否則不點交。 |
拍賣履歷
1拍
114/04/16 不點交 / 流標
1310萬
2拍
114/05/07 不點交 / 流標
1048萬
3拍
114/06/04 不點交 / 停拍 內容變更
838.4萬
3拍
114/09/03 點交 / 拍定 1088.5555*14
838.4萬
法拍屋建物拍賣範圍標示
每坪單價說明
定義
每坪單價是依法院所拍賣範圍建物總坪數為基礎,以當拍次的底價除以拍賣圍範的總坪數,而計算出法拍屋建物單價。
盲點
上述的計算法無法對每件法拍屋精確計算出建物(含公設)的真實單價。
因程式設計的缺陷,無法將法拍屋所含的停車位、地下室、增建部分等,自拍賣範圍的總坪數分離出來,另行計價,而單獨計算出建物(含公設)的每坪單價。
例子較精確的計算法
(拍賣底價ー車位價格)÷(拍賣總坪數ー車位坪數)=每坪單價
(拍賣底價ー增建物價值)÷(拍賣總坪數ー增建坪數)=每坪單價
感謝您的惠顧
我要委託代標三重區自強路三段110巷15-2號5樓-1(8)三和福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