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每坪單價是依法院所拍賣範圍建物總坪數為基礎,以當拍次的底價除以拍賣圍範的總坪數,而計算出法拍屋建物單價。
住宅大樓
三重區集英路62號12樓(15)陽光PARK
拍賣公告
新北法院
拍次條件
拍賣時日
執行狀態
待標中
拍賣底價
保證金
建物面積
建物單價
土地面積
土地漲價
2,720萬起!未來雙捷│公園3房車│學區完整





謄本
抵押權
查封
完工結構
主要用途
建物面積
58.84坪
12樓建物
28.34坪
陽台
3.63坪
雨遮
1.32坪
公設
14.13坪
B2平面車位
11.42坪
抵押債權
張OO
750萬
沈OO
750萬
李OO
2850萬
查封登記
公告現值
114年207,000/m 2
土地公告現值: 6,377,670元
土地拍賣底價: 33,000,000元
土地漲價總數額: -26,622,330元
查封筆錄
《拍賣抵押物》強制執行事件;抵押權拍賣後全部塗銷
|
本件114年8月7日查封時,房屋由債務人與其家屬居住,平面車位編號B2-80,無車輛停放。拍定後點交。 |
拍賣履歷
1拍
114/12/15 點交 / 待標中
4250萬
實價登錄
資料來源: 政府地政機關實價登錄資訊
法拍屋建物拍賣範圍標示
每坪單價說明
定義
每坪單價是依法院所拍賣範圍建物總坪數為基礎,以當拍次的底價除以拍賣圍範的總坪數,而計算出法拍屋建物單價。
盲點
上述的計算法無法對每件法拍屋精確計算出建物(含公設)的真實單價。
因程式設計的缺陷,無法將法拍屋所含的停車位、地下室、增建部分等,自拍賣範圍的總坪數分離出來,另行計價,而單獨計算出建物(含公設)的每坪單價。
例子較精確的計算法
(拍賣底價ー車位價格)÷(拍賣總坪數ー車位坪數)=每坪單價
(拍賣底價ー增建物價值)÷(拍賣總坪數ー增建坪數)=每坪單價
感謝您的惠顧
我要委託代標三重區集英路62號12樓(15)陽光PA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