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每坪單價是依法院所拍賣範圍建物總坪數為基礎,以當拍次的底價除以拍賣圍範的總坪數,而計算出法拍屋建物單價。
公寓
萬華區康定路25巷35弄6號1~4樓(4)
拍賣公告
台北法院
拍次條件
拍賣時日
執行狀態
待標中
拍賣底價
保證金
建物面積
建物單價
土地面積
土地漲價
3,001萬起!整棟隔套出租│"商四"22坪│優先權





謄本
抵押權
查封
完工結構
主要用途
建物面積
抵押債權
無抵押額
萬
查封登記
公告現值
114年381,000/m 2
土地公告現值: 27,813,000元
土地拍賣底價: 32,210,000元
土地漲價總數額: -4,397,000元
查封筆錄
《分割共有物》強制執行事件;抵押權拍賣後全部塗銷
|
本件1至4樓均隔間出租,拍定後不點交。§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筆錄繁多,請參閱“拍賣公告” |
拍賣履歷
1拍
115/03/12 不點交 / 待標中
3751萬
法拍屋建物拍賣範圍標示
1
1樓建物
14.62坪
2樓建物
14.62坪
3樓建物
11.33坪
4樓建物
8.05坪
地下一層
10.38坪
2
3樓增建
3.29坪
4樓增建
6.57坪
頂樓增建
14.62坪
每坪單價說明
定義
每坪單價是依法院所拍賣範圍建物總坪數為基礎,以當拍次的底價除以拍賣圍範的總坪數,而計算出法拍屋建物單價。
盲點
上述的計算法無法對每件法拍屋精確計算出建物(含公設)的真實單價。
因程式設計的缺陷,無法將法拍屋所含的停車位、地下室、增建部分等,自拍賣範圍的總坪數分離出來,另行計價,而單獨計算出建物(含公設)的每坪單價。
例子較精確的計算法
(拍賣底價ー車位價格)÷(拍賣總坪數ー車位坪數)=每坪單價
(拍賣底價ー增建物價值)÷(拍賣總坪數ー增建坪數)=每坪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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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委託代標萬華區康定路25巷35弄6號1~4樓(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