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每坪單價是依法院所拍賣範圍建物總坪數為基礎,以當拍次的底價除以拍賣圍範的總坪數,而計算出法拍屋建物單價。
住宅大樓
信義區松勇路53巷68號4樓(18)冠德領袖
拍賣公告
台北法院
拍次條件
拍賣時日
執行狀態
待標中
拍賣底價
保證金
建物面積
建物單價
土地面積
土地漲價
10,344萬起!信義核心層峰之選│鋼骨5房2車





謄本
抵押權
查封
完工結構
主要用途
建物面積
99.57坪
4樓建物
40.00坪
陽台
5.31坪
公設
22.68坪
B2-2車位
31.58坪
抵押債權
永豐銀行
5400萬
永豐銀行
280萬
查封登記
公告現值
115年758,000/m 2
土地公告現值: 57,062,240元
土地拍賣底價: 95,300,000元
土地漲價總數額: -38,237,760元
查封筆錄
《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抵押權拍賣後全部塗銷
|
本件現無人居住使用,配賦坡平停車位編號B2-34號、B2-39號。拍定後點交。 |
拍賣履歷
1拍
115/04/21 點交 / 待標中
12930萬
實價登錄
資料來源: 政府地政機關實價登錄資訊
法拍屋建物拍賣範圍標示
每坪單價說明
定義
每坪單價是依法院所拍賣範圍建物總坪數為基礎,以當拍次的底價除以拍賣圍範的總坪數,而計算出法拍屋建物單價。
盲點
上述的計算法無法對每件法拍屋精確計算出建物(含公設)的真實單價。
因程式設計的缺陷,無法將法拍屋所含的停車位、地下室、增建部分等,自拍賣範圍的總坪數分離出來,另行計價,而單獨計算出建物(含公設)的每坪單價。
例子較精確的計算法
(拍賣底價ー車位價格)÷(拍賣總坪數ー車位坪數)=每坪單價
(拍賣底價ー增建物價值)÷(拍賣總坪數ー增建坪數)=每坪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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