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每坪單價是依法院所拍賣範圍建物總坪數為基礎,以當拍次的底價除以拍賣圍範的總坪數,而計算出法拍屋建物單價。
住宅大樓
大安區信義路三段39號14樓(14)水樹之間-2標
拍賣公告
台北法院
拍次條件
拍賣時日
執行狀態
待標中
拍賣底價
保證金
建物面積
建物單價
土地面積
土地漲價
9,709萬起!絕版品永久棟距│森林公園綠景第一排
謄本
抵押權
查封
完工結構
主要用途
建物面積
68.40坪
14樓建物
20.16坪
14樓夾層
7.20坪
陽台
1.24坪
雨遮
3.27坪
公設
26.76坪
停車位
9.77坪
抵押債權
兆豐銀行
7942萬
兆豐銀行
2619萬
查封登記
公告現值
114年1,313,000/m 2
土地公告現值: 19,563,700元
土地拍賣底價: 114,040,000元
土地漲價總數額: -94,476,300元
查封筆錄
《給付租金》強制執行事件;抵押權拍賣後全部塗銷
本件為毛胚屋空屋,無人使用,無水電,亦無增建;另依謄本所載含停車位編號14號,據管理員稱為機械式停車位,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
拍賣履歷
1拍
110/03/10 點交 / 撤回
13770萬
1拍
114/04/10 點交 / 待標中
15171萬
實價登錄
資料來源: 政府地政機關實價登錄資訊
法拍屋建物拍賣範圍標示
每坪單價說明
定義
每坪單價是依法院所拍賣範圍建物總坪數為基礎,以當拍次的底價除以拍賣圍範的總坪數,而計算出法拍屋建物單價。
盲點
上述的計算法無法對每件法拍屋精確計算出建物(含公設)的真實單價。
因程式設計的缺陷,無法將法拍屋所含的停車位、地下室、增建部分等,自拍賣範圍的總坪數分離出來,另行計價,而單獨計算出建物(含公設)的每坪單價。
例子較精確的計算法
(拍賣底價ー車位價格)÷(拍賣總坪數ー車位坪數)=每坪單價
(拍賣底價ー增建物價值)÷(拍賣總坪數ー增建坪數)=每坪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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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委託代標大安區信義路三段39號14樓(14)水樹之間-2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