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賣公告上有記載土地與建物的最低拍賣價格,也就是底價;究竟法拍屋的拍賣底價是怎樣產生呢? 《強制執行法»第80條》規定:拍賣不動產,執行法院應命鑑定人就該不動產估定價格,經核定後,為拍賣最低價格。所有強制執行拍賣的不動產,於拍賣前須經估價程序,執行法院民事執行處司法事務官依據不動產鑑定書來核定拍賣底價,非憑一已的認知與判斷擅定拍賣底價。 不動產的價值估算極為複雜,為避免債務人之財產受賤賣之虞,保障債權人債權的滿足,法院民事執行處有選任不動產鑑定人作業要點,經委託民間開業不動產估價師或建築師進行鑑價。透過鑑價機制使拍賣不動產底價更具公信力,也有助強制執行程序的債權受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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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屋怎麼定價?鑑價‧掀開潘朵拉的寶盒